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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賣二手房,要規避的四個問題
今年三月份開始,廣西南寧市也出臺并實施了購買新建住宅的限購令。很多買主都處于觀望房價走勢之中。現在,南寧房價已經明朗,出手買房的人也越來起來多,所以買賣雙方在買賣二手房時一定要注意規避“合同不規范”、“產權不清晰”、“交易順序顛倒”、“戶口不遷移”這四大風險。
“我在買二手房簽協議的時候考慮不周到,結果發現我買的這套房子存在質量問題,你說我該怎么辦?”、“我想買一套二手房,可是對方只有房屋產權證而沒有土地證,你說這樣的房子能買嗎?如果買了之后,土地證該怎么辦理?”孫先生介紹,最近他看中了一套房子,對方也急著在年底前辦理手續,可他發現房子沒有土地證,孫先生不知道今后會不會有風險。
其實,很多人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協議時,很難把所有的細節都考慮全,最好的辦法是采用房管部門提供的規范合同文本,并在房管部門的二手房交易中心辦理合同備案,以規避合同風險。對于孫先生的顧慮,目前很多房子沒有辦理小土地證,但按照有關規定,只要有合法的房屋產權證,就可以進行交易,也可以申請貸款。我們特別提醒,產權不清晰的二手房,一定不要購買,以免以后出現糾紛。
“我花高價買了一套學區房,就是為了孩子上學,可原房主的戶口老是不遷出去,我的戶口落不下,你說我這房子不是白買了嗎!”趙先生最近一直為這事發愁。有關戶口的問題,一定要在購買二手房前了解原房主的戶口是否已遷走,如果未遷走,要在協議上明確約定遷走的時間,以免以后出現糾紛而無據可循。
而劉女士賣房子,先過戶再要錢,其實是犯了程序上的錯誤,交易順序顛倒了,應該是先簽協議,接著到銀行申請抵押貸款,等銀行審批通過之后,再辦理過戶手續,這樣才能保證自己不至于賣了房子拿不到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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